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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融通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浏览量:62 时间:2023/02/13

河南省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融通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20]4号),培养培训更多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按照省政府要求,现就我省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融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共同推进公办职业院校、公办技工院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贵制,民办职业学校、民办技工院校强化学校的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加强院校党组织建设。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共同做好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

        二、统一招生和学生管理工作。联合制定中职年度招生计划、下发招生文件、发布招生简章、举办招生宣传活动,联合开展招生工作分析研究,联合组织招生。联合建设使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作为招收录取新生、招生宣传、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公布、招生政策解读的公共服务平台。联合下发中职学籍管理文件,共同建设使用实习管理系统,每年共同开展学籍、资助政策和实习情况等检查。

        三、并轨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设置和技师学院设置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将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按程序报省政府评审设立技师学院,依法依规设置学校,坚决杜绝一校多牌、权责不清等问题。打通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人才培养通道,探索畅通技工院校与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衔接渠道。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扩大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招生比例。            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聚焦“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充分利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优质培训资源,协同做好企业在职职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共同组建职业教育联盟。推动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共建、共管、共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能人才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支持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整合闲置校舍、实训基地资源,全面提高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能力。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校企深度合作规划专业、开发教材、设计教学、设置课程、实习实训、评价考核、就业创业等。

        五、贯通培养评价标准。支持职业院校设立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将技工院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范畴,实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各自主办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河南省职业竞赛大赛、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班主任素质能力大赛等,面向所有职业院校公平开展,同等参与,参赛选手享受同等荣誉。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教学标准,联合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加强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材使用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在课程设置、教材标准、师资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融通发展。

       六、共享优质职教资源。支持技工院校参与职业教育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师职业能力培训和大赛、精品课程、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共享技能大师、首席技师、大国工匠等专家资源。组织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共同开展师资培训和职业教育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加快推进“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融通。将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纳入全省职业教育“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范畴;在省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级名师、骨干教师等评选时,将“一体化”教师纳入评选范畴。

       七、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把技工学校作为中等职业学校的一种重要类型,统一政策,共同建设。建立专业设置联动机制,引导全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推进专业结构调整优化,从供需两方面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研究,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品牌专业、骨干专业的支持。把技师学院纳入教育教学项目建设。

        八、统筹开展职业技能大赛。联合开展世界技能大赛研究和备赛,共同组织备战世界技能大赛。协同组织开展各级职业技能大赛,按照我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及各地相关政策相应给予支持。

       九、共享职业教育财政政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升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生均拨款水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支持”的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按照规定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各级安排地方教育附加等方面的经费,应当将其中可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统筹使用。

       十、强化督导评价。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定期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通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共同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和院校评选,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职业教育先行先试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共同研究清理技术技能人才政策,克服“五唯”顽瘴固疾。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机制,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任教,探索制定技师、高级技师资格与教师职称双线晋升和待遇保障办法。加强职业教育宣传推广,传播声音,讲好故事,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

以下为原文

河南省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融通发展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