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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浏览量:140 时间:2024/04/10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 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 管理,不断提高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河南省 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2021—2025 年)的通 知》(教职成〔2021〕334 号)安排,决定开展 2024 年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8 日

        二、评估对象

        河南大学等 34 所高校(见附件 1)。

        三、评估方式及程序

      (一)评估方式及评估平台 为推动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 评估采用学校自评、线上评估、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 程 使 用 河 南 省 高 等 学 历 继 续 教 育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http://jxpg.hnjswlxy.cn) (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材料提交 及专家评分。

         本轮评估将校外教学点办学情况纳入高校评估范畴,其中高 校评估得分占 80%、校外教学点评估得分占 20%,截止目前校外 教学点备案数为零的高校,以高校评估得分占 100%核定最终评估 得分。省内高校采用线上评估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外 教学点在 10 个及以上的高校抽检 2 个、1 至 10 个(含 1 个) 的抽检 1 个;省外高校主要通过平台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线上评 估,并抽检 1 个校外教学点。

      (二)评估程序

        1.学校自评(5 月 1 日前)

        各有关高校依据《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 系(试行)》(附件 3,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及《河南省高等学 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 4,以下 简称“教学点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在平台提交学校自评报告(见附件 5)和相关支撑材料。

        2.线上评估(5 月 6 日-5 月 17 日) 专家组先对学校自评报告进行审阅,再对照“指标体系”及 “教学点指标体系”在平台逐条逐项查阅相关材料,并形成初步 意见,为实地调研评估做好准备。

        3.实地调研评估(5 月 20 日-6 月 8 日) 实地调研采取现场汇报与交流、查阅资料、办学情况调查、 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高校及其校外教学点办学 情况,对照《指标体系》及《教学点指标体系》逐条逐项审核确 认,形成最终评估得分及专家评估报告。 四、结果应用 省教育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委托省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指导中心向各受评高校反馈评估意见。

      (一)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种。评估成绩 低于 60 分的或应接受评估但因高校自身原因没有参加的学校,评 估结果为“未通过”。

      (二)评估结果为“通过”的高校,可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举 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异地设立校外教学点,开展教育教学、管 理与服务等。

      (三)评估结果为“未通过”的高校,视其不具备异地异域 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条件和能力,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其异 地设立校外教学点的备案申请。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等问题突出的高校,省教育厅将约谈高校相关负责同志,视情况给 予通报批评、限制新增专业备案、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学历继 续教育办学等措施。

      (四)评估结果为“未通过”的高校,应在评估结果反馈 30 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有步骤地完成 整改。原则上评估结果为“未通过”的高校需在一年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后,经高校申请,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对高校整改情 况进行复查,并给予相应复查结果。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在自查自 评基础上,认真配合专家组,积极开展评估工作。

 

      (二)认真细致、廉洁自律。专家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 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专家组成员的交通、食宿费用按照相关规 定由派出单位承担。              (三)加强衔接,及时报告。专家组要按照时限要求统筹做 好评估工作安排,参评高校应提前与专家组联络员沟通。评估工 作结束后,将适时召开评估工作总结会,专家组应根据评估情况 及时反馈评估成绩和评估报告。            省教育厅联系人:

        刘东洋 0371-69691983

        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

        杨 燕 0371-58525607

 

 

        附件:

        1.2024 年度河南省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名单

        2.2024 年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评估专家组及实地调研安排

        3.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4.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5.2024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评报告提纲

河南省教育厅

 

以下为源文件:

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