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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条汇编--总工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 推进产业工人学历与能力提升的意见

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 推进产业工人学历与能力提升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教育厅 (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业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国总工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 浏览量:1024 时间:2025/05/14

中华全国总工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 推进产业工人学历与能力提升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教育厅 (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业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国总工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持续提升产业工人学历与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立足职业发展和岗位需求,面向产业工人,提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到2030年,打造不少于300个产业工人学历与能力提升项目;资助不少于300万名符合入学条件的产业工人,其中农民工不少于200万名,带动更多产业工人树立和践行终身学习理念,主动提升学历与能力,助力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学校与行业企业的人才培养合作,因地制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适合产业工人特点,线上线下结合,支持产业工人灵活多样学习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支持各类学校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技能培训,鼓励开设劳模和工匠人才、高技能人才学历教育班、高级研修班,举办劳模工匠创新训练营等活动。

       (二)加强学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工会职工服务阵地、行业企业职工培训设施,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校企共建产业工人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或培训中心。办好企业内设培训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有序参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构建覆盖广泛、内容丰富的产业工人学习网络,探索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产业工人提供普惠制、普及性教育培训的有效方式。

       (三)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参与院校结合区域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关键领域需求,打造紧密对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产业工人教育特色专业、特色项目。统筹建设一批适应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的优质网络课程、新形态教材, 并持续更新。充分发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终身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全国总工会“职工之家”APP作用, 打造全国产业工人智能化技能学习平台。鼓励普通高校、开放大学、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工匠学院和行业企业面向产业工人开放优质教学资源。

       (四)推动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逐步建设产业工人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的标准体系,推进各类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企业认证证书等成果转换互认,支持产业工人终身学习。支持各类院校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学习成果认定标准,认定产业工人的工作资历和在非正式学习中获得的学习成果。鼓励技能评价机构对完成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产业工人,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适当免试。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享受待遇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健全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贯通的长效机制。

       (五)鼓励企业深度参与。完善企业职工教育制度,保障产业工人学习权益,鼓励企业加大产业工人教育投入,并支持产业工人带薪学习。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工匠学院,积极开展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中小企业用好相关学习服务平台和资源开展学习培训。引导企业将产业工人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与职业技能评定相结合,将职工技能提升情况作为工资增长的参考因素之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国总工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负责行动规划和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加强部门协同,公开遴选参与院校,含普通高校、开放大学、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确定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和计划、技能培训项目与规模。强化各级监督指导和过程管理,施行项目申报、年度报告、绩效评价制度。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经费奖补和多方筹措机制。各级工会通过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对一定数量产业工人学历提升和非学历培训给予资助。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督促企业用足用好职工教育经费及职业技能有关补贴资金。设立求学圆梦职工公益基金项目,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支持。

       (三)加强宣传推广。全国总工会和教育部建立求学圆梦行动信息服务平台,动态发布国家及各省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发布行动实施情况和服务资源开放信息等。持续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案例发布、成果展示、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注重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对行动推进成效显著的有关部门、企业、院校等予以通报表扬,营造有利于产业工人队伍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中华全国总工会

教 育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